铜安〔2009〕1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3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办明电〔2009〕103号)以及11月23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经共同努力,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态势。1至10月,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4%和14.8%,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在省控范围内。但应当看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冶炼和化工等事故呈多发和上升态势,煤矿事故和较大事故起数已与省控指标持平。时值岁末年初,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多,重大活动多,是矿山、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等领域事故多发期,特别是近期出现的雨雪冰冻、大幅降温等特殊恶劣天气,给煤电油运、交通运输、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等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经济出现回暖态势,部分企业可能出现抢时间、赶进度生产、施工的倾向,安全生产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各级、各单位要深刻吸取鹤岗新兴煤矿“11.21” 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切实强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坚决消除麻痹侥幸心理,坚决克服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和不按规章办事,盲目抢时间,赶进度的错误倾向。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工作责任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失职、渎职者要予以严肃查处。
二、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整治和监管。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落实各项瓦斯及煤尘管理制度,加强“一通三防”工作。要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坚决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决不允许以安全为代价来换取产量提高。所有煤矿要针对雨雪雾冻危害,加强通风、排水、提升、电力供应、瓦斯监测等重大设备设施维护,保障矿井“一通三防”和电力供应。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超限作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切实加强井下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继续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地下非煤矿山要加强对排水、通风、提升、供电等矿用设备的防寒防冻,保证安全出口畅通。露天矿山雨雪雾冻天气要停止生产,加强对采场边坡的监测检查。要巩固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成果,以防火灾、防治水和严禁越界开采等为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冬瓜山矿区、天马山区域各矿山要严格按矿界和规程组织采掘活动,严防已封闭巷道被非法打开,出现矿矿相通隐患,要继续及时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矿点。县、区政府和市国土、经信、公安、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合力,认真履行打击取缔非法开采责任制,严防冬瓜山矿、原铜官山铜矿和天门镇等地区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
三、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年末岁首,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各级政府要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高度重视,落实安全整治第一位责任,认真组织实施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专项整治,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各级安监、公安、工商、城管、供销等部门要联手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取缔“家庭作坊”非法生产行为。认真执行烟花炮竹非法生产“每周零报告”制度,各乡镇要落实乡镇干部盯厂、派出所盯村、村干部盯户的“三盯”监管制度,发现非法生产行为立即取缔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和在室内燃放烟花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娱乐等场所要责令停业整治。元旦春节期间凡举办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主办方必须制定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公安机关登记审核,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监管。住房城建等部门要认真抓好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管,对燃气输配管网、储柜、加气站、小区液化气站等加强监管检查,凡是存在隐患的都要限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防死守。各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事业单位,务必落实危险物品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气、剧毒溶剂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和运输监管,认真做好设备、管道维护、保养、防冻和通风管理,严防职工因寒冷而造成误操作。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储罐区和各类输送设备、管道防冻裂、防泄漏防中毒的维护保养管理监督检查。铜陵县要高度重视做好金城化工园区企业转产退出过渡时间的安全监控,确保化工装置万无一失,严防非法组织生产。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行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公安、交通部门和运输单位要严把交通工具安全技术准入关,凡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必须强制检修,排除隐患,严禁带“病”行驶、违章超载和超速行驶。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对挂靠营运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出站前安全检查,确保始发不超载、超员。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路查路检力度,加强整治易发事故的危险路段。县、区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要突出抓好水上航运安全,以乡镇客渡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渡口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照无证客渡船,坚决取缔农民自用船非法载客行为。特别是要强化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防范,严格落实“旁站式”管理制度,死看硬守,及时制止违章超载、冒险航行等行为。铁路运输单位要抓好行车和道口安全。
六、科学组织建筑施工活动。住房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重点对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塔吊、垂直运输机械等进行隐患排查,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市政管网维护及其孔桩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强降雨降雪大雾天气下要及时停止室外施工和塔吊等特种设备作业,深入细致地对在建的桥梁、房屋等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清扫建筑屋顶积雪,重点做好钢结构厂房和大跨度厂房上方积雪及时清扫,严密防范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垮落、起重机倒塌等易发事故。要坚决纠正年底一些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七、深入开展冬季“七防”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冬季特点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分级体制,紧急行动起来,全面部署、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工矿、建筑企业“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碰撞、防泄漏中毒”等具体措施。各级工业经济、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住房城建、海事、电力、学校、铁路、卫生、气象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大雾、雨雪、强降温等天气过程的安全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城市燃气管道、供电、供水、通讯线路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严格各类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当前,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为经济企稳回升、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