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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

铜陵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铜政〔200636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铜陵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铜陵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六大提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十六届四中全会将安全生产摆在了与人口、资源、环境等基本国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奋斗目标,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

    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期,今后五年,是率先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省、市政府关于制订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经济、公安、教育、交通、建设、农业、质监、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和衔接,依据《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了本规划,旨在阐明我市“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战略,明确工作重点和措施,引导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行为方向。

    一、“十一五”安全现状与问题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贯彻施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分工负责、联合执法、风险抵押、应急救援、重大隐患整改、属地分级监管和行政性表彰奖励等安全监管制度,加快了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进了市、县、乡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安监机构从无到有,力量充实,装备改善,监管手段得到改进;对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消除了部分地区乱采乱挖、井下矿矿相通、尾矿库失稳、化工厂和烟花爆竹厂安全距离不足、山体滑坡、乡镇渡船和影剧院老化、公路危险路段、铁路平交道口和电力线路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增加了安全生产投入,实施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了事故查处;加强社会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了政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逐步下降,亿元GDP死亡率由1.25下降至0.5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15.28下降至11.11;万车死亡率由23.31,下降至7.45,分别下降59.2%27.3%68%。全市连续15年无特大事故,至2004年连续8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单位。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事故总量居高难下。十五期间,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651,死亡97人,平均每天发生4.5起事故,每3.8天死亡1人。在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约占总数的90%53%;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约占总数的2.8%42%。火灾、水上交通事故、铁路路外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2%0.6%1.8%0.6%。每年因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在1亿元以上。

    二是重大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十五”期间,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12起,平均每年发生2.4起,其中道路交通重大事故起数最多,共9起,占75%。工矿企业3起,占25%。

    三是行业和单位发展不平衡。“十五”期间,电力、轻工、烟花爆竹等领域保持无死亡事故,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等事故呈逐年下降态势,而非煤矿山、煤矿、冶金、建筑施工、铁路路外事故较为多发,未实现持续稳定下降。工矿企业万人死亡率由2.17上升至4.3,是全国的11.1倍、是全省的16.5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全国的3.9倍,是全省的12.3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外来施工队伍、民营企业事故多发,国有企业事故上升,2005年分别发生因工死亡事故14起、26起和12起,分别占全市工伤事故总数的32.5%60.4%27%;部分地区和单位事故上升幅度较大,重点工程工地事故多发。

    四是职业危害较为严重。全市有近百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约占职工总数的40%以上。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高危行业和企业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市是资源型城市,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民爆等行业企业比重大,现有矿山227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运输单位340多户,建筑施工企业100户,特种设备4500多台,气瓶10万多只,车辆5万多台,码头和渡口22个,安全监管点多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安全投入不足,欠账较为严重。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全市重大危险源有300多个,数量大、分布广,且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控管理体系;一些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二是行业安全管理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调整中,部分原有行业主管部门被撤销,行业安全管理缺位;三级安全监管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技术力量缺乏、监管手段落后,监管盲点较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完善。三是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一些单位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忽视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尚未落到实处。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忽视安全,管理松懈。有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权威性不够,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四是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力量不足。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尚不够配套完善;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平台,监管信息化水平低;安全生产专业人才缺乏,基础设施落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加快,而安全培训教育相对滞后,方式和手段落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应急资源缺乏统一规划,应急救援装备缺乏,应急管理较为薄弱,与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实际需要还不相适应。

    二、“十一五”安全思路

    十一五期间,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事故增长和多发的态势,努力缩短事故易发期,尽快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安全发展,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为我市率先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信息网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事故总量下降,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4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职业危害较为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到201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50%以上。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下降15%以上。

    危险化学品: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烟花爆竹:零死亡。

    建筑业: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事故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每年控制在0.8人以下。

    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水上交通:零死亡。

    铁路路外交通:死亡人数下降30%以上。

    农业机械:零死亡。

v渔业船舶:零死亡。

    (三)主要任务

    一是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管

    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加强道路、水上、铁道等交通安全监管,坚持开展专项治理,减少交通事故。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煤矿:以杜绝重大事故为目标,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工作机制。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规范煤矿开发秩序,整合资源,调整改造小煤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推动煤炭企业改造重组。至2007年底全市3万吨以下小煤矿全部关闭到位。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提取及使用制度。加强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火灾、水害等主要灾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治。继续改造通风等系统及主要设备、设施,2006年完成全市煤矿瓦斯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并联网。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违法开采、事故多发、管理水平较低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非煤矿山: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推动非煤矿山走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生产的道路,争取在三年内非煤矿山数量减少15%,五年内采石场数量减少50%,禁采区和限采区原则上不再新设非煤矿山企业。重点开展对地压、水害、高硫矿火灾等灾害的防治。对100万立方米以上采空区和设计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设计主坝高60米以上的尾矿库,全部建立完善安全监控系统,1000万立方米以下尾矿库逐步建立安全监控系统。

    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编制铜陵市危险化学品工业园区规划,对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集中区域开展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提高化学工业园区的科学布局及区域安全水平。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对随着城市规模发展而导致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进行整治;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储运过程动态监控平台及网络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跨区域动态监控。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推广使用安全监控装置。

    烟花爆竹:加强源头管理,不予设立烟花爆竹新的生产企业。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对超量储存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密防范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

    民爆器材:用新的产品、工艺、设备和技术,改造传统生产方式。优化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经营和储运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提高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筑: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完善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立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突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和检查工业园区、高校园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特种设备: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完善动态监管网络。严把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提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道路交通:健全市、县、乡三级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健全机动车安全认证、机动车强制报废、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建立道路设计和建设安全审核机制。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继续治理超载超限,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市道路交通安全指挥中心。

    水上交通:加强监管、救助力量建设,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在重点水域建立船舶定线制。加强对老洲、胥坝等重点渡口安全监管,对大通、顺安河等流域船运安全进行重点整治,杜绝非法渡运。完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农用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检测检验。

    铁路运输:加快实施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改立交道口工程。加强机车车辆、危险和特种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推广应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

农    业机械:以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年检率。加强拖拉机等农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村”活动。

    二是实施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逐步建设市、县(区)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对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建筑、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等行业与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跟踪监督。重点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采空区、山体滑坡、尾矿库、公路危险路段、铁路平交道口、储罐区等进行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

    三是严格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加强职工劳动保护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专业监检装备。开展职业危害登记,加强对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民爆、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力度。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

    四是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科研活动

    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开办安全栏目和安全监管网站,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倡导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进校园”、“安全进社区”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各行业安全管理及执法人员的培训,推进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民爆等行业员工的安全培训。

    以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民爆、特种设备、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矿山重大灾害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控、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安全管理信息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技术鉴定等相关问题研讨与技术创新。有重点地推广应用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扶持发展中介组织

    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设施、装备等到位。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做到统筹兼顾、资源共享,形成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交通、海事、铁路、消防、建筑、公用燃气、地质灾害、旅游、电力、特种设备、医疗救护、农业、渔业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基地建设。建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省级矿山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加强骨干救援队伍建设。

    培育和适度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系统构建全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从业行为,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完善安全评价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发挥具有安全生产执业资格人员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必须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全市“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是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与人口、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保障体系,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亿元GDP死亡率、工矿企业万人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等重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相应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指标体系和投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是落实责任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一票否决。市、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到位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对本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起责任。大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工会、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是加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

    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铜陵实际,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规章。

    四是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等制度。

    五是利用经济手段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约束激励机制

    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经济奖惩力度,严格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和烟花爆竹、建筑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逐步将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按规定落实对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

    按国家政策规定完善安全监管、重大隐患整治专项经费提取制度。市、县(区)和乡镇政府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与事故预防、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和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文化建设,保障安全监管机构设施、装备、经费到位,支持重点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大治理事故隐患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建立企业、地方、社会相结合共同投入的机制,提高企业和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

    六是实施科教兴安战略

    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险性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将有关艰苦行业专业纳入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引导市有关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市场需求培养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对危险性高、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艰苦专业实施特殊政策,实行学费减免、定向奖学金和企业助学金等制度;推行定向招生。把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市科技计划。

    (五)重点工程(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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